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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2号建议答复的函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2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5-05-07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对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2号建议答复的函
曲木双双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争取峨边彝族自治县县乡公路建设执行乌蒙片区区域或凉山州交通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地区补助标准的建议》(第33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一直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包括峨边县在内的民族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编制《四川省农村公路“十二五”建设规划》、《四川省2013-2015年农村公路改善工程实施方案》等专项规划和方案时,就已充分考虑民族地区交通建设需求,力求体现交通建设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规划理念。在研究制定补助标准时,统筹考虑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筹资压力,进一步提高了建设补助标准。其中,对峨边县重要乡镇连接公路的补助标准由40万元/公里提高到60万元/公里, 通村水泥路(油路)的补助标准由10万元/公里提高到35万元/公里。

关于你提出的“省人民政府比照乌蒙片区区域或凉山州交通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地区补助标准对峨边公路建设进行补助”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目前暂未执行的主要原因是:峨边县未能纳入由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范围,公路建设补助标准也无法享受执行乌蒙山片区的支持政策。同时,由于我省财力有限,公路建设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补助主要依靠国家支持,加上“十二五”期建设任务艰巨,暂难以额外安排省补助资金。按照现行相关政策,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承担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巩固发展成果的重任。我厅将积极督促指导地方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群众自愿出资等多种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我厅将在下阶段工作中,结合全省公路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峨边县公路建设实际,认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并配合峨边县积极向国家争取纳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范围,享受相应的支持政策。

感谢你对四川交通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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